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廖朝兵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朱洪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金军 县交运局局长
严汉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委610办公室主任
陈 勤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成 员:盛晓伟 县经信局副局长
王 泉 县发改委副主任
唐 亮 县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副主任
陈开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唐立宏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孙 伯 县交运局党委委员、运管所所长
杨红佐 县公路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交运局,张金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政府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的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全县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我县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培训、教育、检查、监督及调查处理等工作。
2.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监督落实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责任制。
3.坚持全县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全县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认真组织检查评比,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深入基层开展检查、指导、监督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汇报,分析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动态,研究布置各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具体组织协调全县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行动。
2.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宣传,开辟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专栏,收集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信息。
3.负责收集各方面对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反馈意见,了解工作效果,向领导小组提出调整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措施的建议。
4.负责定期组织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监督小组开展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组织考评并予以通报。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印发